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癌症治療現階段已經邁入另外一個階段,目前已經進入所謂的"標靶治療"的時代。所謂標靶治療,就是指某些腫瘤細胞會表現與正常細胞不同之表面抗原或蛋白質,針對這些特殊目標所設計之藥物,稱為標靶治療,而找尋合適的腫瘤"標靶"則成為腫瘤研究學者的研究重點。Avastin與 Tarceva 這兩種就是屬於近年來新的抗癌藥物。

Avastin (Bevacizumab),是一種對抗血管內皮細胞生長因子( vascular endothelial growth factor,簡稱 VEGF)的單株抗體,能夠抑制腫瘤的血管新生(angiogenesis ),而達到抑止腫瘤生長的目的。一般而言,Avastin目前被核准使用於轉移的乳癌、轉移大腸癌與某些肺癌。美國FDA更於2009年核准avastin使用於成人腦瘤中惡性度最高的星狀細胞瘤glioblastoma。

Avastin (Bevacizumab) 雖不是化學治療藥物,但仍有副作用。較常見的有流鼻血(50%)、高血壓 (8-34%)、禿頭(6-32%)、 腹痛(50-61%)、頭痛(30-50%)、上呼吸道感染 (40-47%)、血管栓塞 (13-26%)以及蛋白尿(4-36%)等等。因此使用此一藥物仍需小心。

因此,我們想要真正了解的是到底 Avastin (Bevacizumab )的角色定位到底在哪裡?尤其是針對高惡性度腦瘤如 Glioblastoma,是否值得病患與醫師於現今環境下使用?因此以下摘錄一些關於最新的高度惡性腦瘤Glioblastoma 與 Avastin 治療相關的一些最新的論文報告:

根據( Friedman, 2009)報告顯示,單獨使用 Avastin (Bevacizumab ) 或是Avastin合併 CPT-11 (Irinotecan) 目前被認為對於第四期的惡性腦瘤Glioblastoma有部分療效。此篇報告內容簡述如下:單獨使用Avastin的病人組別成效為: 6個月不復發的機會為 42%;而 Avastin合併CPT-11 的組別6個月不復發的機會為50.3%, 而兩組中位平均存活時間各為9.2個月與8.7個月(兩組存活時間幾乎一樣)。

根據(Chamberlain, M. C, 2007 )報告 50位復發的 Glioblastoma 病人中,單獨使用avastin,6個月不復發的機會為42%, 中位存活率為8.5個月(存活時間範圍為2-17個月)。

根據(Benesch, 2008 ) 報告:評估兒童復發的固態腫瘤的15例報告中,位於腦部的腫瘤屬於高惡性度的第三期只佔2例,但分別於使用avastin 後6個月與3個月後復發。

根據(Kreisl, 2008 )報告:48位復發的 Glioblastoma 病人中,先使用Avastin 後若復發再併用Avastin 與 CPT-11,6個月不復發的機會為29%, 6個月存活率57%。

根據(Vredenburgh, J. J.; Friedman,2007)報告:23位復發的第三或第四期腦瘤病人中,使用avastin與 CPT-11,6個月不復發的機會為38%, 6個月存活率72%。

因此,總結來說一般的國外論文報告,針對高惡性度的腦星狀細胞瘤,如果用了Avastin是有機會讓患者的壽命延長一些,然而最大的問題在於不復發的機會仍然偏低而且存活率 (中位存活時間約7-10個月)不高。尤其是這種藥的價格非常的昂貴,目前健保並未給付於惡性腦瘤,若自費接受這種治療的話,每個月可能要花費超過5萬10萬以上,是否是每個家庭都能負擔的起的?而每個月花費如此多的錢而換取患者的生命延長二至三個月,就整個社會的醫療經濟體系而言,到底值不值得也是值得我們省思的。

作者:台北榮總小兒科 許庭榕醫師 / 張開屏醫師

轉載自:中華民國關懷腦瘤協會「腦力激盪」第十五期會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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